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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还贿款是否构成刑事中止?

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lzxsbhlaw.com/   时间:2021-12-06 17:12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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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贿赂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。情节严重的,一般可以按受贿罪追究行贿人的刑事责任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返还或者上交贿赂款,返还贿赂款是否构成犯罪中止?

  一、行贿赃款退回是否构成犯罪中止

  实施行贿行为后,被行贿人在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,不属于受贿,但不影响行贿的认定,不属于犯罪中止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  第二十四条 【犯罪中止】在犯罪过程中,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,是犯罪中止。

  对于中止犯,没有造成损害的,应当免除处罚;造成损害的,应当减轻处罚。

  《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

  九、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

 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,不是受贿。

 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,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、事被查处,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,不影响认定受贿罪。

         

  二、犯罪中止具有什么特征

  1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。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,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。

  2、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。

  (1)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,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。

  (2)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,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。

  (3)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,但这种结果,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。

  3、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,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。这里的犯罪过程,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、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。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,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。

  4、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。

  通过以上分析,我们知道,根据《刑法》的规定,在犯罪过程中,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阻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停止。但是,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受托人财物后及时返还或者上交的,不属于受贿罪。但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,故返还财产不属于犯罪中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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